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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经济压力,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落实“稳民生”措施。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2023年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展新建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本辖区内购买的已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具体如下:
凡在2023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
凡在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住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2023年4月30日前购买的商品住房,本次活动截止前未缴纳契税的,以后不再享受任何契税补贴政策。